武汉大学
二○○八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为加速培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高层次人才,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人才的成长,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水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校2008年在武汉大学医学部举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
一、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的性质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而采取的一种学习形式。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研究生院发给武汉大学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不属于研究生学历教育,主要是为在职人员提供一个系统学习博士研究生课程的机会,为准备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奠定良好的基础。学员课程学习结束后若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需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6号、学位[1999]36号号文件和武汉大学研字[2007]20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招生人数:30人
三、学习年限:1-1.5年
四、学习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18000.0)元/人(不包括资料费和申请博士学位的费用)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本专业现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课程设置和总学分数与在学研究生相同;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主讲。课程成绩在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时三年有效。
课程设置:博士生公共外语、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基因工程技术、循证医学、免疫学新进展、专业课、专业外语,其中博士生公共外语以全国医学博士公共外语考试成绩为准,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在申请学位时由导师所在学院开设。
六、教学与管理
从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在职人员不完全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集中授课、自学、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
课程班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教学与考核分离,建立专业必修课考试题库。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办班学院选派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课程班的日常管理。
七、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满三年以上;
3、工作业绩突出,临床工作能力已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八、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5月-9月10日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办公室
报名材料:报名者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两位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书(其中一位为我校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生指导教师)1寸近期同底相片2张、
九、录取
对报名者按规定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进行资格审核,具备条件者,按计划择优录取,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发《武汉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员录取通知书》。(非武汉大学提供的招生简章一律无效)
十、注意:正式开班一个月后,一律不予退费。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二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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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必备条件:
(1)科研型研究生毕业,已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临床型研究生毕业,已获临床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三年以上;
(2)全国医学博士公共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指导教师对申请人临床工作能力评定和是否同意申请学位的意见;
(5)在读期间发表在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见武汉大学医学部网站)或三大检索(SCI、EI、ISTP)期刊上的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著原件。
(6)申请专业见我校博士招生简章,查询博士生指导导师信息请登陆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第二临床学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口腔医学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或武汉大学医学部网站查询。